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總統府109.5.6華總一義字第10900045621號令修正危老條例第三條、第六條及第八條條
2020-05-06
本次修法重點
一、取消基地合併鄰地限制
解決畸零地、小面積設計不易及 都市景觀等問題。
二、時程獎勵逐年遞減
施行第4年起至第8年結束,申請重建者分別給予基準容積獎勵值8%、6%、4%、2%、1%,第9年起歸零。
三、新增規模獎勵
以規模獎勵替代逐年遞減之時程獎勵,
200㎡以上給予2%獎勵值,每增加100㎡再多給予0.5%。
時程獎勵及規模獎勵合計不得超過10%。
新修正危老條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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